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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自然組 / 考試之路

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

111學年度起,學測各考科均依據108課綱命題,測驗範圍如下表:

考試科目

測驗範圍

課綱依據

國文1

必修國文

108課綱

英文

必修英文

數學A

10年級必修數學、11年級必修數學A

數學B

10年級必修數學、11年級必修數學B

社會2

必修歷史、必修地理、必修公民與社會

自然3

必修物理、必修化學、必修生物、必修地球科學(含探究與實作)

1:國文考科包括國綜與國寫,成績各占50%,分節施測。

2:社會考科中的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三科試題以占分比例相當為原則。

3:自然考科中的物理、化學、生物與地球科學四科試題以占分比例相當為原則,並包括探究與實作的學習內容。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可提供「大學繁星推薦推薦」、「大學申請入學」、「科大申請入學」、「考試入學分發」等各項招生管道採用。

 

分科測驗

分科測驗考試成績提供「考試入學分發」採用。

 

術科考試

由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辦理。

術科考試包括音樂、美術、體育三組。

術科考試成績可供「甄選入學」及「考試入學分發 」等各招生管道使用;

各大學入學招生採用本術科考試成績之方式與相關規定,請參閱各該招生簡章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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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師 研 習 資 訊 】

【 活 動 花 絮 】

【 重 要 連 結 】

【 會 議 記 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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