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度 | 會長&組員 | 副會長 |
112學年度 | 電機二:洪柏濡 ( 活動組:李侑展 ) ( 總務組:陳立晨 ) | 電機三:江承祐 電機一:簡亦駿 |
113學年度 | 電機二:林佑宸 ( 活動組:吳士澤 ) ( 總務組:陳詡錦 ) | 電機三:洪柏濡 電機一: |
國立南投高中電機科科學會組織章程
民國112年9月 日第一次籌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會名
本組織定名為「國立南投高中電機科科學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7號。
第三條 會員資格
凡本科完成當學期註冊之學生得為當然會員。
第四條 成立宗旨
1.維護本科學生各項權利及善盡學生之義務。
2.促進學生與科內良好互動模式。
3.建立學長(姐)學弟(妹)良好關係。
4.共同為本科爭取榮譽。
5.辦理各項學生活動。
6.推展民主法治教育及營造校園優良風氣。
7.奠定本科科友會之基礎。
8.對外宣導本科特色。
第五條 指導單位
電子科全體教職員。
第六條 權利與義務
1. 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
(1)本會幹部選舉之選舉權以及被選舉權。
(2)本會各項活動參與及建議。
2. 本會會員之義務如下:
(1)繳交會費之義務。
(2)履行本會會員大會決議事項。
(3)擔任本會各項工作職務。
(4)協助辦理本會各項活動。
第七條 組織及職務
1.於每學年初召開會員大會,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2.本會設會長一人,由二年級學生擔任,於每學年初辦理會長選舉產生,任期一年,由二年級學生自由登記參選,若無人登記參選,則由二年級學生互推人選擔任。其職務如下 :
(1) 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本會各項事務。
(2) 召開本會會員大會。
(3) 辦理本會會長、副會長選舉。
(4) 辦理本會之各項活動。
3.本會設副會長二人,分別由一年級與三年級學生擔任,於每學年初辦理副會長選舉產生,任期一年,由一、三年級學生自由登記參選,若無人登記參選,則由一、三年級學生互推人選擔任。其職務如下 :
(1)協助會長綜理本會各項事務。
(2)調查及統整班級意見。
4.本會設活動組組長一人,由會長指派優秀會員,提報會員大會通過後聘任。其職務為:
(1)負責辦理本會之各項活動。
(2)負責本會各項會議之會議記錄。
5.本會設總務組組長一人,由會長指派優秀會員,提報會員大會通過後聘任。其職務為:
(1)負責本會各項採購事宜。
(2)掌管本會經費收支工作。
(3)管理本會設備財產。
第八條 經費來源
1.會員入會時繳交新台幣四百元。
2.熱心人士捐助。
第九條 經費執行
1.會長於每學年開始後一個月內,擬定活動及經費使用計畫,經會員大會同意後實施。
2.經費核銷依一般程序黏貼憑證辦理,於每學期末公佈經費使用狀況。
3.每學期結餘經費均留作預備基金,預備基金需經會員大會同意後使得動用。
第十條 其它
1.各項會議以及活動以不影響課業為主。
2.所有會議以及活動均需向學校相關單位核備,並邀有關師長列席指導。
3.課餘時間辦理科學會活動,須經家長及學校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十一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陳科主任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