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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工作

目標及理念

1.依據教育部頒訓育綱要訂定辦理。
2.學務工作旨在培育學生具有倫理道德觀念、科學精神、民主素養、優良品德、健全體魄,依此教育理想與人生標準,期使學生能達成為社會有用人才,國家優秀國民的教育目標。

工作方針

1.陶冶學生健全品格,實踐倫理道德,使德、智、體、群、美五育相互為用,以充實生活知能,培養術德兼修、身心健全、文武合一之現代化青年。
2.遵奉部、廳頒佈,有關訓育法令推行民族精神教育、愛國教育、民主教育、公民教育、生活教育與倫理道德教育,以貫徹訓育政策。

學務工作實施重點

1.實施民族精神教育,加強青年對國家之信仰,並以青年守則、國民生活規範,陶冶國民應具備之道德精神。
2.加強生活品德教育,從青年日常生活為對象,以本身為出發點,貫徹對家庭、社會、國家之責任感。
3.貫徹民主法治教育,由社會學科、政治時事與法律常識講演,灌輸民族至上、國家至上之自信,培養愛護國家民族的 正確觀念,守法重紀的民主風度。
4.從體育運動、社團活動中鍛鍊強健的體格及正確的處事態度,養成敏捷活潑之習慣,並於行動中訓練團隊集體生活。
5.由人文暨科學教育與各種合作教育活動、社會服務活動,訓練青年創造、耐勞、勤儉、有恒之習慣,協同、互助之精 神,與服務團體、社會之熱忱。
6.落實公民教育,指導組織學生班聯會、學生社團、及其他各種集會,以訓練青年民主、科學之運用。 
7.實施軍訓教育,以養成青年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嚴肅、敏捷之生活及明禮義、知廉恥、負責任、守紀律等諸美德。
8.建立學生個案資料,從生活輔導、學習輔導、職業輔導、追蹤輔導工作,策進訓輔功能一致。 
9.實施導師責任制,推行班務,共同處理學務業務,協助教官室、輔導室及各處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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