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能力測驗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10學年度以前於每年二月底前辦理,111學年度起考試日期尚未確定。
考試科目如下:
1.國文。
2.英文。
3.數學。【111學年度起:數學A(高一數學+高二數學A) 或 數學B(高一數學+高二數學B)。】
4.自然( 物理、化學、生物、地科 )。
5.社會( 歷史、地理、公民 )。
以上五科成績均採級分制,各科試題範圍以高一及高二之必修科課程標準為準。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可提供「甄選入學」及「考試入學分發」等各項招生管道採用。
指定科目考試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每年七月初辦理,
可選擇的組別與對應的考試科目如下:
二類組(理、工 學院):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
三類組(醫 學院):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
四類組(農、林 學院):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
一類組(法、商 學院之某些科系):加考數學乙
以上成績均採百分制,各科之命題範圍以高一至高三課程標準為準。
指定科目考試成績提供「考試入學分發」採用。
術科考試
由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於每年二月中旬辦理。
術科考試包括音樂、美術、體育三組。
術科考試成績可供「甄選入學」及「考試入學分發 」等各招生管道使用;
各大學入學招生採用本術科考試成績之方式與相關規定,請參閱各該招生簡章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