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科– 建房築屋以紙筆建築生活
簡介 | |
本科﹙建築製圖科﹚成立於民國65年,並於民國78年改為「建築科」課程,民國88學年度起至98學年度間,配合教育部政策改制綜合高中設「建築製圖學程」,直至99學年度恢復設立「建築科」。 | |
本科教師陣容堅強,擁有土木、建築、藝術設計、景觀等多元專長,課程內容學科知識與專業技能並重,配合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及參訪營造公司、建設公司等相關職場,與產業連結緊密,引導學生選擇適合的生涯發展。 | |
教育目標 | |
(一)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 |
職業學校以教導專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育實用技術人才,並奠定其生涯發展之基礎為目的,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 |
1.充實專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2.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3.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其生涯發展之基礎。 | |
(二)土木與建築群教育目標 | |
1.培養學生具備土木與建築群共同核心能力,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高一層級專業知能之進修奠定基礎。 2.培養健全土木與建築相關產業之初級技術人才,能擔任土木與建築領域有關施工、營建、測量及繪圖之基礎技術能力等工作。 | |
(三)建築科教育目標 | |
1.培養建築設計、營建施工等基層專業工程人員。 2.培養學生具備建築基礎的學識能力暨相關技術的能力。 3.加強學生考取科技大、技術學院的實力,做為考取大學營建科系的搖籃。 | |
土木建築群科能力 | |
(一)一般能力 | |
1.生活適應及未來學習之基礎能力 | |
(1)具備解決問題及調適情緒之能力。 (2)奠定生涯發展之基本能力。 (3)養成終身學習之態度。 | |
2.人文素養及職業道德 | |
(1)陶冶人文基本素養。 (2)養成尊重差異之態度。 (3)培養同儕學習之能力。 (4)涵養敬業樂群之精神。 | |
3.公民資質及社會服務之基本能力 | |
(1)深植積極進取之觀念。 (2)培養自我表達及人際關係處理之技巧。 (3)陶冶民主法治之素養。 (3)養成樂於服務社會之態度。 (4)增進國際瞭解之能力。 | |
(二)專業能力 | |
1.培養工程測量之專業基礎能力。 2.培養識圖及繪圖之專業基礎能力。 3.培養材料與施工技術之專業基礎能力。 4.培養基本力學與結構觀念之專業基礎能力。 5.瞭解及應用相關工程法規之能力。 6.培養估價之專業基礎能力。 7.培養具備建築表現及模型製作之能力。 8.培養具備電腦輔助建築設計能力。 9.瞭解建築型式及空間規劃原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