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建築科簡介

建築科– 建房築屋以紙筆建築生活

 

簡介
本科﹙建築製圖科﹚成立於民國65年,並於民國78年改為「建築科」課程,民國88學年度起至98學年度間,配合教育部政策改制綜合高中設「建築製圖學程」,直至99學年度恢復設立「建築科」。
本科教師陣容堅強,擁有土木、建築、藝術設計、景觀等多元專長,課程內容學科知識與專業技能並重,配合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及參訪營造公司、建設公司等相關職場,與產業連結緊密,引導學生選擇適合的生涯發展。
教育目標
(一)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職業學校以教導專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育實用技術人才,並奠定其生涯發展之基礎為目的,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1.充實專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2.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3.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其生涯發展之基礎。
(二)土木與建築群教育目標
1.培養學生具備土木與建築群共同核心能力,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高一層級專業知能之進修奠定基礎。
2.培養健全土木與建築相關產業之初級技術人才,能擔任土木與建築領域有關施工、營建、測量及繪圖之基礎技術能力等工作。
(三)建築科教育目標
1.培養建築設計、營建施工等基層專業工程人員。
2.培養學生具備建築基礎的學識能力暨相關技術的能力。
3.加強學生考取科技大、技術學院的實力,做為考取大學營建科系的搖籃。
 
土木建築群科能力
(一)一般能力
1.生活適應及未來學習之基礎能力
  (1)具備解決問題及調適情緒之能力。
  (2)奠定生涯發展之基本能力。
  (3)養成終身學習之態度。
2.人文素養及職業道德
  (1)陶冶人文基本素養。
  (2)養成尊重差異之態度。
  (3)培養同儕學習之能力。
  (4)涵養敬業樂群之精神。
3.公民資質及社會服務之基本能力
  (1)深植積極進取之觀念。
  (2)培養自我表達及人際關係處理之技巧。
  (3)陶冶民主法治之素養。
  (3)養成樂於服務社會之態度。
  (4)增進國際瞭解之能力。
(二)專業能力
1.培養工程測量之專業基礎能力。
2.培養識圖及繪圖之專業基礎能力。
3.培養材料與施工技術之專業基礎能力。
4.培養基本力學與結構觀念之專業基礎能力。
5.瞭解及應用相關工程法規之能力。
6.培養估價之專業基礎能力。
7.培養具備建築表現及模型製作之能力。
8.培養具備電腦輔助建築設計能力。
9.瞭解建築型式及空間規劃原理能力。

 

109

南投高中建築科

消息公佈欄

跳至網頁頂部